一、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每个实验室都要有明确的安全管理责任人,所有实验室要做到安全管理制度、实验设备操作规程等上墙。各实验室根据其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事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各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和一切上机人员,都必须自觉、牢固地树立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的“四防”意识,搞好安全工作。各实验室须按要求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应急设备和紧急疏散通道指示牌。实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并放在便于使用的地方,保证随时可用,且其周围不堆放其他物品、杂物。对楼道装栅栏门的地方,必须有专人负责,确保上班期间消防通道畅通。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随意改造实验室的电路、水路、通风及消防设施,不得随意在实验室使用电炉、电水壶等电器设备。
三、实验室工作人员要经常检查设备和电路,未经学院允许,不得自行接线和改变电路。发现隐患,应立即报告有关领导或实验教学中心,及时处理,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做好实验室安全隐患的排查及整改落实工作。实验室协助保卫科定期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处理,确保实验室安全。
四、下班或节假日,要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火源、关窗、锁门。节假日需要加班,必须经领导批准并向实验教学中心报告登记,并明确加班期间的水、电、火、盗等安全责任,做好安全记录。
五、严格按照用电安全操作规程使用机器设备和用电设备,不能超负荷工作和违规操作。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应马上报警(火警电话为119),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六、实验室如有盗窃和事故发生,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不得隐瞒,应及时报告领导和保卫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七、实验室内使用的空调设备、电热设备等电源线,必须经常检查有否损坏。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检查,严禁带电作业。
八、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存放在安全处,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护。各实验室应随时随地按照学院有关制度进行检查,做好安全卫生防护工作,满足正常的教学需要。实验教学中心将经常督促检查。
实验教学中心
2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