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及规格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国民经济发展需要,尤其是适应创新驱动发展需要,服务地方经济,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扎实的经济学、金融学理论功底,熟悉科技创新与科技发展规律,具有较强的从事金融实际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金融专门人才。
(二)培养规格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具备扎实的金融学理论基础与技能,具有前瞻性和国际化视野,能够应用金融学的相关理论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
3、具备一定的科技素质,精通科技金融、中小微金融、区域资本市场、地方金融机构经营管理中某一领域的理论与实务。
4、熟练掌握和运用一门外语,能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文献,具有较高的听、说和写作能力。
5、身心健康,富有创新和进取精神,德、智、体全面发展。
二、专业领域
(一)科技金融
主要研究科技和金融融合的理论及实务,包括科技金融的发展模式,金融促进科技创新的机理,科技类企业的投融资管理,以及对科技创新型人才及企业提供担保、风险投资、小额信贷、融资租赁等一系列金融服务产品的运作模式,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建设及运营、科技发展促进金融新业态形成的机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及运作模式等。
(二)中小微金融
主要研究中小微企业投融资、公司财务管理、公司并购、公司治理领域的基本理论与方法,以及基本运作机制,重点是研究如何向中小微企业提供小额度的可持续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活动。
(三)区域资本市场
主要研究金融资产投资理论与方法,股票、债券市场运作原理与交易实务,期货、期权及其它金融衍生品的原理及应用;探索区域资本市场的发展规律和举措,重点研究如何利用区域股权市场、区域债券市场等促进地方经济和中小微企业的发展。
(四)地方金融机构经营管理
主要研究各类地方性金融机构,包括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以及其他地方金融机构的基本运作原理与经营管理实务。
三、学制和培养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
(一)全日制的学制和培养方式
1、学制和学分
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总学分不低于39学分。要求前2学期修满课程学分(35学分),后2学期进行专业实习和毕业论文。
2、培养方式
(1)教学方式:课堂教学与实践能力训练相结合。在保证课堂教学质量的同时,真正发挥实践导师的作用,充分利用不同专业领域的实践教学基地,确保学生在实践基地的实践能力训练时间为3-6个月,培养学生的专业实践技能,为学生走向职业化道路提供直接通道。
(2)教学方法:教师讲授、案例讨论、团队作业互相结合。在教学中,教师讲授课程基本原理的同时,提倡进行案例分析与案例讨论;尽可能避免传统的师徒传带,多采用团队作业的方式。
(3)教学内容:基础必修课与专业选修课相结合。在基础必修课满足金融教指委指导性教学计划的基础上,多设置专业选修课,专业选修课根据培养方向的不同设置为科技金融模块、中小微金融模块、区域资本市场模块和地方金融机构经营管理模块。
(4)导师制:采取双导师制,即校内学术导师与校外实践导师相结合。校内学术导师主导学生学术素质的培养,校外实践导师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素质,避免金融专业硕士与金融学硕士的培养同质化的倾向。
(二)非全日制的学制和培养方式
非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前2年为课程学习时间,授课方式采取集中上课和分散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至少修满39学分;在教学方式、教学方法、教学内容与导师方面与全日制学生基本相同。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
(一)全日制的课程设置及学分
实行学分制,应修总学分不少于39学分。其中公共基础课7学分,专业必修课12学分,方向必修课与选修课不少于16学分,专业实习4学分。
全日制金融硕士专业学位课程设置
分类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学时 |
开课学期 |
备注 |
|||||
1 |
2 |
3 |
4 |
|||||||
先修课 |
经济学原理 |
/ |
32 |
√ |
适用于本科非经济类、管理类专业的学生 |
|||||
会计学原理 |
/ |
32 |
√ |
|||||||
必 修 课 |
公共必修课 |
英语 |
3 |
48 |
√ |
必修 |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2 |
32 |
√ |
|||||||
自然辨证法 |
2 |
32 |
√ |
|||||||
专业必修课 |
金融机构与市场 |
3 |
48 |
√ |
必修 |
|||||
3 |
48 |
√ |
||||||||
公司金融 |
3 |
48 |
√ |
|||||||
金融衍生工具 |
3 |
48 |
√ |
|||||||
方向必修课(科技金融) |
高新技术基础 |
2 |
32 |
√ |
科技金融方向必修 |
|||||
科技金融 |
2 |
32 |
√ |
|||||||
风险投资 |
2 |
32 |
√ |
|||||||
资产定价与风险管理 |
2 |
32 |
√ |
|||||||
方向必修课(中小微金融) |
企业投融资管理 |
2 |
32 |
√ |
中小微金融方向必修 |
|||||
小微金融专题研究 |
2 |
32 |
√ |
|||||||
财富管理 |
2 |
32 |
√ |
|||||||
金融创新专题研究 |
2 |
32 |
√ |
|||||||
方向必修课(区域资本市场) |
资本市场专题研究 |
2 |
32 |
√ |
区域资本市场方向必修 |
|||||
私募股权投资 |
2 |
32 |
√ |
|||||||
固定收益证券 |
2 |
32 |
√ |
|||||||
企业并购与重组案例 |
2 |
32 |
√ |
|||||||
方向必修课(地方金融机构经营管理) |
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案例 |
2 |
32 |
√ |
地方金融机构经营管理方向必修 |
|||||
地方金融机构专题研究 |
2 |
32 |
√ |
|||||||
金融营销 |
2 |
32 |
√ |
|||||||
金融企业战略管理 |
2 |
32 |
√ |
|||||||
专业选修课 |
金融理论与政策 |
2 |
32 |
√ |
从专业选修课、非本方向的方向必修课中任选4门 |
|||||
财务报表分析 |
2 |
32 |
√ |
|||||||
金融监管 |
2 |
32 |
√ |
|||||||
金融专业英语 |
2 |
32 |
√ |
|||||||
金融大数据分析 |
2 |
32 |
√ |
|||||||
保险专题研究 |
2 |
32 |
√ |
|||||||
金融危机管理案例 |
2 |
32 |
√ |
|||||||
行为金融 |
2 |
32 |
√ |
|||||||
企业价值评估 |
2 |
32 |
√ |
|||||||
无形资产评估 |
2 |
32 |
√ |
|||||||
税务管理 |
2 |
32 |
√ |
|||||||
互联网金融 |
2 |
32 |
√ |
|||||||
电子商务 |
2 |
32 |
√ |
|||||||
专业实习 |
在金融机构或政府及企事业单位的金融工作岗位实习不少于3个月,应届本科生实习实践时间不少于6个月。 |
4 |
√ |
|||||||
总学分 |
不低于39学分 |
|||||||||
(二 )非全日制的课程设置及学分
实行学分制,应修总学分不少于39学分。其中公共基础课7学分,专业必修课12学分,方向必修课与选修课不少于16学分,专业实习4学分。
非全日制金融硕士专业学位课程设置
分类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学时 |
开课学期 |
备注 |
||||||||
1 |
2 |
3 |
4 |
5 |
6 |
||||||||
先修课 |
经济学原理 |
/ |
32 |
√ |
适用于本科非经济类、管理类专业的学生 |
||||||||
会计学原理 |
/ |
3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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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 修 课 |
公共必修课 |
英语 |
3 |
48 |
√ |
必修 |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2 |
3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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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辨证法 |
2 |
3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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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必修课 |
金融机构与市场 |
3 |
48 |
√ |
必修 |
||||||||
3 |
4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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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金融 |
3 |
48 |
√ |
||||||||||
金融衍生工具 |
3 |
4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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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向必修课(科技金融) |
高新技术基础 |
2 |
32 |
√ |
科技金融方向必修(工作岗位为技术类的可免修高新技术基础) |
||||||||
科技金融 |
2 |
3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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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投资 |
2 |
3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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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定价与风险管理 |
2 |
32 |
√ |
||||||||||
方向必修课(中小微金融) |
企业投融资管理 |
2 |
32 |
√ |
中小微金融方向必修(工作岗位为金融类的可免修企业投融资管理 |
||||||||
小微金融专题研究 |
2 |
32 |
√ |
||||||||||
财富管理 |
2 |
32 |
√ |
||||||||||
金融创新专题研究 |
2 |
3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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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向必修课(区域资本市场) |
资本市场专题研究 |
2 |
32 |
√ |
区域资本市场方向必修(工作岗位为金融类的可免修固定收益证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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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股权投资 |
2 |
3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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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收益证券 |
2 |
3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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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并购与重组案例 |
2 |
3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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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向必修课(地方金融机构经营管理) |
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案例 |
2 |
32 |
√ |
地方金融机构经营管理方向必修(在金融机构工作的可免修金融企业战略管理) |
||||||||
地方金融机构专题研究 |
2 |
3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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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营销 |
2 |
3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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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企业战略管理 |
2 |
3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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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选修课 |
金融理论与政策 |
2 |
32 |
√ |
从专业选修课、非本方向的方向必修课中任选4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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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分析 |
2 |
3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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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 |
2 |
3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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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专业英语 |
2 |
3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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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大数据分析 |
2 |
3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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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专题研究 |
2 |
3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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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危机管理案例 |
2 |
3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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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金融 |
2 |
3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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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价值评估 |
2 |
3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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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评估 |
2 |
3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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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管理 |
2 |
3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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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 |
2 |
3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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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 |
2 |
3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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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实习 |
在金融机构或政府及企事业单位的金融工作岗位实习不少于3个月。 |
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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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学分 |
不低于39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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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专业实习
学生必须进行3-6个月的专业实习,该活动可由学校根据专业方向、个人意愿安排在实践基地进行。专业实习完成后必须填写专业实习报告,经导师评定成绩并签字后进入教学档案。
六、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应“双导师”联合指导,学位论文必须与金融实践紧密结合,论文内容应着眼于实际问题,体现学生运用金融及相关学科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金融实际问题的能力。
1、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实际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2、研究生必须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成绩合格,方可申请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3、研究生应按照硕士学位论文写作及答辩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学位论文的撰写、论文的同行专家评审及论文答辩。
七、学位授予
全日制研究生修满规定学分、完成专业实习并通过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者,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金融专业硕士学位;非全日制研究生修满规定学分、完成专业实习并通过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金融专业硕士学位。
八、就业去向
申报点的毕业生可以到金融机构或政府及企事业单位等任职,具体而言,各专业方向有不同的侧重点:
1、科技金融方向。重点就业去向为:商业银行科技支行及有关金融创新部门、高新区有关部门、风险投资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科技企业等。
2、中小微金融方向。重点就业去向为:商业银行中小微企业服务机构、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村镇银行、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中小微企业等。
3、区域资本市场方向。重点就业去向为:区域股权交易中心、证券公司、投资管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地方金融主管部门等。
4、地方金融机构经营管理。重点就业去向为: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风险投资公司等。